第239章 此地有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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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趙樓因為絕佳的位置,多年的經營,已經成為京城近三十載來數一數二的食肆酒樓,鼎鼎大名可謂家喻戶曉,當然在這裏吃一餐飯喝一壺酒,也足夠普通人戶一年的開銷了,且這一年開銷還不是指節衣縮食,乃為十分滋潤的開銷。
樊大一開口就說要在燕趙樓包幾大桌的席面,請四鄰五舍捧場熱鬧,好像的確是發了一筆橫財的模樣,這和王胖子提供的線索似乎能夠相互印證。
如果還有人知道樊大手中有筆巨款,就大有可能圖財害命!
只春歸還沒提出這個想法,蘭庭便道:“沒有人相信樊大的話,都以為他是瘋了,更加沒有人答應赴請,尤其大黃罵得十分起勁,說什麽樊大就是拿出樊母及女兒的賣身錢,都不夠買燕趙樓的幾碗白米飯,且就算真有那腰纏萬貫的一日,鄰裏們也不屑去吃這等人家的席面,誰吃誰會腸穿肚爛。還有人二話不說把樊大直接打出門,往他站過的地面潑鹽水,啐他給自家帶來了晦氣。”
“王胖子呢,王胖子應該是信的。”春歸直覺王胖子這回主動提供線索大有蹊蹺。
“王胖子沒有獲請。”蘭庭道:“事實上樊大在十三弄又挨了一場辱罵,根本沒敢再往十四弄去,不過又有人證供述案發當日午間,親眼目睹樊大去了廣渠門大街上的一家酒肆,我們前往察問,店家說樊大那日二話不說就丟給他十兩重一錠白銀,讓好酒好菜招待,結果菜沒怎麽動,卻喝得個酩酊大醉,回去時路都走不直了。”
就在當天晚上,樊家便遭滅門之禍!
可不管樊大的銀子是不是樊二給的,也不管這究竟是多大一筆銀錢,肯定的是都不值得堂堂宋國公府去謀財害命,如果這筆錢款真的就是禍因,春歸還是更加傾向於真兇就是樊大的鄰裏。
那樣的話,這筆銀錢便遠遠超出了二百兩。
“現場並沒有發現這筆銀兩。”蘭庭似乎也想到了圖財害命的禍因,向春歸道:“如果樊大把這筆錢放置家中,就算因大火而使屋宅坍塌,銀兩也不會被大火焚為灰燼完全不存痕跡。”
春歸頷首:“就連樊妻及其二子的屍身都沒被嚴重焚毀,說明屋內的火勢並不旺盛,而這麽大的一筆錢款,樊大肯定會妥善存放,應當不至於毀於大火。”
“除非樊大是把錢存到了銀號,而會票倒是可能因為大火化為灰燼。”
“那麽兇犯在行兇殺人之後,就不可能立時放火,必定會搜尋銀兩或者會票。”春歸分析道:“據逕勿察實,柴胡鋪的裏長已經收受了二百兩白銀,說明兇犯已經得手,如果是會票,那麽追察各大錢莊應該會有線索。”
“不用這麽麻煩了。”蘭庭卻道。
春歸:???
“葉兄養了一只好犬。”
“啊?”春歸越發滿頭霧水了,葉萬頃養了一只好犬和樊家命案有何關聯?
“樊大去廣渠門大街那間酒肆花銷的十兩銀,對那間小酒鋪來說也算甚大一筆收入了,店家並沒有這麽快花銷出去,我討葉兄借來他家的好犬,讓那只狗嗅了一嗅銀子上殘留的氣息,再將狗拉去了樊大家中,從墻角一處,啟出了一個瓦罐,裏頭就放著白銀,都是十兩一錠,共有三百餘兩。”
“那麽逕勿從一開始就不信這一案件是圖財害命?”春歸的確敏銳。
“我一直在想兇犯縱火的目的,如果是為了掩蓋惡行讓事件看上去乃意外走水,那麽就不會僅僅焚毀樊大的屍身,正確的做法是在室內放火,讓一切痕跡毀於大火。但據目擊者及現場勘驗,兇犯除了焚毀樊大屍身之外,應當是直接引燃了房梁,試想,這樣一來鄰裏發現火情的話,如果撲救及時,豈不就會發現室內火小,樊妻及兩個孩子已然伏屍炕床,不是死於大火而是死於勒殺?”
春歸頷首道:“雖則最先發現火情者也就是那大黃並沒有撲救,但這點卻並不在行兇者的控制之中,他不可能想到大黃竟然不怕自家被火情連累,冷眼看著樊家幾口被活活燒死連‘走水’都不喊一聲。”
突然又意識到:“大黃沒有急著救火,也從側面說明火勢並不大,他才有足夠的冷靜判斷自家會不會被殃及。”
“毀屍滅跡的行兇手段,一般來說是因一旦兇案被證謀殺,行兇者就會招致嫌疑,但這起案件奇怪的是兇犯又是放火又是行賄裏長,到頭來咱們卻依然對兇犯何人毫無頭緒。”蘭庭又道。
“還有王胖子,從眾人供辭判斷,此人十分貪婪奸詐,這回主動前往官府提供線索的行為也實在可疑,他可不像是個遵紀守法的淳樸良民。”春歸也道。
“所以結合這些疑點,讓我不由猜疑……”蘭庭似乎斟酌了一番,才找到確切的表達方式:“無論縱火還是行賄,兇犯並不是為了讓這事件以意外終結,反而是為了讓官府察覺樊家幾口是被人謀害,而王胖子的出場,更是將矛頭直接指向了太孫。”
不是宋國公府,而是太孫!
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渠出引來樊大,如果沒有春歸
行計讓蘭庭插手此案,這個案件也有可能由不知什麽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揭發,且最終樊大一家的命案,會成為宋國公府乃至太孫的一條罪名!
那便是說宋國公府這回十之八九是被冤枉的,真正的兇手另有其人,範圍不算大,無非就是那幾個意在奪儲的皇子及其左膀右臂!
但讓春歸想不通的是,樊大只是一介平民百姓,就算慘遭滅門之禍,可以說造成的輿論和誹議遠遠比不上馮莨琦和石德芳雙雙遇刺,幕後真兇為何畫蛇添足多此一舉?他們又是怎麽選中的樊大一家?!
這晚上春歸仍然沒能睡個安穩,到次日蘭庭早起上值去,她也難得的一骨碌麻利幹脆的起身,趁著去躊躇園晨省的時間,在腦子裏把渠出召喚回來,昨日她已經通過“冥想”布置了讓渠出盯著王胖子的任務,計算好應酬完了老太太,剛好可以聽回音。
誰知道渠出這回卻並沒有帶回任何的利好消息:“別看王胖子只是個工頭,性情卻謹慎得很,連和老婆孩子都沒提一個字他主動去順天府的事,我盯了他一晚上,除了窺知他呼嚕響亮且還磨牙之外,一無所獲。”
但春歸認為一字不提已經顯示確有蹊蹺了,就是沒辦法立即揪出王胖子背後那布局策劃的人。
“王胖子那裏先不用盯了,目的沒達到之前,他都應該會謹慎行事,咱們發現不了什麽破綻,你這幾日去盯著些陶芳林。”
渠出先是興沖沖的應了聲“得令”,飄高三尺,又回降,且瞠目結舌:“盯著陶芳林?表姑娘和這案子有什麽關系?”
春歸嘆氣一聲:“我趕著去阮中士那裏上課,沒空和你詳細解釋了,總之你先盯著她吧,說不定她也會打聽樊大命案呢,看看她有何反應,有沒有覺得怪異奇詭什麽的。”
再說施推官,他幹勁十足的把樊大的四鄰五舍篩察了一遍又一遍,仍然沒有從中篩選出個重大嫌疑人,且除了立案次日有裏長、王胖子兩大收獲外,等了這些時日並沒有誰來自投羅網,此一命案似乎進入了瓶頸,越來越有向未決懸案發展的趨勢了,雖然說就算最終難以告破,對於施推官的政績也不可能造成絕對影響,但施推官卻不能接受自己經辦的首樁命案便懸而不解的敗頹,在他的辦公場所理刑館裏揪了一陣頭發胡須後,最終決定還是去找趙修撰商討商討探案方向。
蘭庭雖說是樊家滅門案的發起人,但這並不屬於他的本職工作,自然也不會天天往理刑館裏跑,不過他也料到施世叔多半會主動登門,所以見到世叔時一點也不覺得意外,對於自己的意見也是毫無保留的直言不諱:“殺傷案無非幾種情形,一者爭執時怒而殺傷,一者仇殺,一者情殺,一者圖財害命,又或者殺人滅口,還有極少數一種情況乃兇犯暴戾嗜殺。但據我看來樊家一案首先並非怒殺、仇殺、情殺,而樊大家中墻下掘出錢銀,也可證實並非財殺,至於兇犯暴戾嗜殺,也並沒有證據體現……”
施世叔雖說現今擔當的是刑事官員,不過對於各種罪案並無如此系統的分析,聽時便十分專心致志,這時一下子就拽緊了自己的一把美須:“這樣說來,是殺人滅口?”
“排除掉其餘可能,唯餘一種可能,盡管匪夷所思但很可能就是真相了。”蘭庭說道:“我認為樊二才是此案關鍵,他七歲時便已離家,據說是隨私牙而去,若情況屬實,那麽他很可能被私牙轉手賣給富貴門戶為奴仆,又就算他的主家如證人所言就是宋國公府,作為一個普通的下人奴仆,怎麽可能積蓄這麽大一筆銀錢?”
施世叔深覺言之有理,放過自己的美須往大腿上一拍:“我這便去宋國公府!”
“世叔……”蘭庭嘆了一聲:“您就這樣沖去宋國公府,除了打草驚蛇不會有別的收獲,樊二如果真賣身給了高家為仆,十之八九已經更改了名姓,宋國公府一口咬定下人中並無此人,世叔也沒憑證入內搜察。”
“那該如何?此案要想告破,只能以樊二為突破口啊!”
“或者我們可以先尋那個私牙,問清當年他將樊二轉手賣與何人。”蘭庭提議。
“走走走,這就立即去,王胖子不是提供了私牙的名姓住處麽?是啊!我早該想到盤問此人了!”
施世叔起身便是大步流星,蘭庭連忙提醒“小心門檻”,施世叔一回頭,結果又在門檻上絆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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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大一開口就說要在燕趙樓包幾大桌的席面,請四鄰五舍捧場熱鬧,好像的確是發了一筆橫財的模樣,這和王胖子提供的線索似乎能夠相互印證。
如果還有人知道樊大手中有筆巨款,就大有可能圖財害命!
只春歸還沒提出這個想法,蘭庭便道:“沒有人相信樊大的話,都以為他是瘋了,更加沒有人答應赴請,尤其大黃罵得十分起勁,說什麽樊大就是拿出樊母及女兒的賣身錢,都不夠買燕趙樓的幾碗白米飯,且就算真有那腰纏萬貫的一日,鄰裏們也不屑去吃這等人家的席面,誰吃誰會腸穿肚爛。還有人二話不說把樊大直接打出門,往他站過的地面潑鹽水,啐他給自家帶來了晦氣。”
“王胖子呢,王胖子應該是信的。”春歸直覺王胖子這回主動提供線索大有蹊蹺。
“王胖子沒有獲請。”蘭庭道:“事實上樊大在十三弄又挨了一場辱罵,根本沒敢再往十四弄去,不過又有人證供述案發當日午間,親眼目睹樊大去了廣渠門大街上的一家酒肆,我們前往察問,店家說樊大那日二話不說就丟給他十兩重一錠白銀,讓好酒好菜招待,結果菜沒怎麽動,卻喝得個酩酊大醉,回去時路都走不直了。”
就在當天晚上,樊家便遭滅門之禍!
可不管樊大的銀子是不是樊二給的,也不管這究竟是多大一筆銀錢,肯定的是都不值得堂堂宋國公府去謀財害命,如果這筆錢款真的就是禍因,春歸還是更加傾向於真兇就是樊大的鄰裏。
那樣的話,這筆銀錢便遠遠超出了二百兩。
“現場並沒有發現這筆銀兩。”蘭庭似乎也想到了圖財害命的禍因,向春歸道:“如果樊大把這筆錢放置家中,就算因大火而使屋宅坍塌,銀兩也不會被大火焚為灰燼完全不存痕跡。”
春歸頷首:“就連樊妻及其二子的屍身都沒被嚴重焚毀,說明屋內的火勢並不旺盛,而這麽大的一筆錢款,樊大肯定會妥善存放,應當不至於毀於大火。”
“除非樊大是把錢存到了銀號,而會票倒是可能因為大火化為灰燼。”
“那麽兇犯在行兇殺人之後,就不可能立時放火,必定會搜尋銀兩或者會票。”春歸分析道:“據逕勿察實,柴胡鋪的裏長已經收受了二百兩白銀,說明兇犯已經得手,如果是會票,那麽追察各大錢莊應該會有線索。”
“不用這麽麻煩了。”蘭庭卻道。
春歸:???
“葉兄養了一只好犬。”
“啊?”春歸越發滿頭霧水了,葉萬頃養了一只好犬和樊家命案有何關聯?
“樊大去廣渠門大街那間酒肆花銷的十兩銀,對那間小酒鋪來說也算甚大一筆收入了,店家並沒有這麽快花銷出去,我討葉兄借來他家的好犬,讓那只狗嗅了一嗅銀子上殘留的氣息,再將狗拉去了樊大家中,從墻角一處,啟出了一個瓦罐,裏頭就放著白銀,都是十兩一錠,共有三百餘兩。”
“那麽逕勿從一開始就不信這一案件是圖財害命?”春歸的確敏銳。
“我一直在想兇犯縱火的目的,如果是為了掩蓋惡行讓事件看上去乃意外走水,那麽就不會僅僅焚毀樊大的屍身,正確的做法是在室內放火,讓一切痕跡毀於大火。但據目擊者及現場勘驗,兇犯除了焚毀樊大屍身之外,應當是直接引燃了房梁,試想,這樣一來鄰裏發現火情的話,如果撲救及時,豈不就會發現室內火小,樊妻及兩個孩子已然伏屍炕床,不是死於大火而是死於勒殺?”
春歸頷首道:“雖則最先發現火情者也就是那大黃並沒有撲救,但這點卻並不在行兇者的控制之中,他不可能想到大黃竟然不怕自家被火情連累,冷眼看著樊家幾口被活活燒死連‘走水’都不喊一聲。”
突然又意識到:“大黃沒有急著救火,也從側面說明火勢並不大,他才有足夠的冷靜判斷自家會不會被殃及。”
“毀屍滅跡的行兇手段,一般來說是因一旦兇案被證謀殺,行兇者就會招致嫌疑,但這起案件奇怪的是兇犯又是放火又是行賄裏長,到頭來咱們卻依然對兇犯何人毫無頭緒。”蘭庭又道。
“還有王胖子,從眾人供辭判斷,此人十分貪婪奸詐,這回主動前往官府提供線索的行為也實在可疑,他可不像是個遵紀守法的淳樸良民。”春歸也道。
“所以結合這些疑點,讓我不由猜疑……”蘭庭似乎斟酌了一番,才找到確切的表達方式:“無論縱火還是行賄,兇犯並不是為了讓這事件以意外終結,反而是為了讓官府察覺樊家幾口是被人謀害,而王胖子的出場,更是將矛頭直接指向了太孫。”
不是宋國公府,而是太孫!
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渠出引來樊大,如果沒有春歸
行計讓蘭庭插手此案,這個案件也有可能由不知什麽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揭發,且最終樊大一家的命案,會成為宋國公府乃至太孫的一條罪名!
那便是說宋國公府這回十之八九是被冤枉的,真正的兇手另有其人,範圍不算大,無非就是那幾個意在奪儲的皇子及其左膀右臂!
但讓春歸想不通的是,樊大只是一介平民百姓,就算慘遭滅門之禍,可以說造成的輿論和誹議遠遠比不上馮莨琦和石德芳雙雙遇刺,幕後真兇為何畫蛇添足多此一舉?他們又是怎麽選中的樊大一家?!
這晚上春歸仍然沒能睡個安穩,到次日蘭庭早起上值去,她也難得的一骨碌麻利幹脆的起身,趁著去躊躇園晨省的時間,在腦子裏把渠出召喚回來,昨日她已經通過“冥想”布置了讓渠出盯著王胖子的任務,計算好應酬完了老太太,剛好可以聽回音。
誰知道渠出這回卻並沒有帶回任何的利好消息:“別看王胖子只是個工頭,性情卻謹慎得很,連和老婆孩子都沒提一個字他主動去順天府的事,我盯了他一晚上,除了窺知他呼嚕響亮且還磨牙之外,一無所獲。”
但春歸認為一字不提已經顯示確有蹊蹺了,就是沒辦法立即揪出王胖子背後那布局策劃的人。
“王胖子那裏先不用盯了,目的沒達到之前,他都應該會謹慎行事,咱們發現不了什麽破綻,你這幾日去盯著些陶芳林。”
渠出先是興沖沖的應了聲“得令”,飄高三尺,又回降,且瞠目結舌:“盯著陶芳林?表姑娘和這案子有什麽關系?”
春歸嘆氣一聲:“我趕著去阮中士那裏上課,沒空和你詳細解釋了,總之你先盯著她吧,說不定她也會打聽樊大命案呢,看看她有何反應,有沒有覺得怪異奇詭什麽的。”
再說施推官,他幹勁十足的把樊大的四鄰五舍篩察了一遍又一遍,仍然沒有從中篩選出個重大嫌疑人,且除了立案次日有裏長、王胖子兩大收獲外,等了這些時日並沒有誰來自投羅網,此一命案似乎進入了瓶頸,越來越有向未決懸案發展的趨勢了,雖然說就算最終難以告破,對於施推官的政績也不可能造成絕對影響,但施推官卻不能接受自己經辦的首樁命案便懸而不解的敗頹,在他的辦公場所理刑館裏揪了一陣頭發胡須後,最終決定還是去找趙修撰商討商討探案方向。
蘭庭雖說是樊家滅門案的發起人,但這並不屬於他的本職工作,自然也不會天天往理刑館裏跑,不過他也料到施世叔多半會主動登門,所以見到世叔時一點也不覺得意外,對於自己的意見也是毫無保留的直言不諱:“殺傷案無非幾種情形,一者爭執時怒而殺傷,一者仇殺,一者情殺,一者圖財害命,又或者殺人滅口,還有極少數一種情況乃兇犯暴戾嗜殺。但據我看來樊家一案首先並非怒殺、仇殺、情殺,而樊大家中墻下掘出錢銀,也可證實並非財殺,至於兇犯暴戾嗜殺,也並沒有證據體現……”
施世叔雖說現今擔當的是刑事官員,不過對於各種罪案並無如此系統的分析,聽時便十分專心致志,這時一下子就拽緊了自己的一把美須:“這樣說來,是殺人滅口?”
“排除掉其餘可能,唯餘一種可能,盡管匪夷所思但很可能就是真相了。”蘭庭說道:“我認為樊二才是此案關鍵,他七歲時便已離家,據說是隨私牙而去,若情況屬實,那麽他很可能被私牙轉手賣給富貴門戶為奴仆,又就算他的主家如證人所言就是宋國公府,作為一個普通的下人奴仆,怎麽可能積蓄這麽大一筆銀錢?”
施世叔深覺言之有理,放過自己的美須往大腿上一拍:“我這便去宋國公府!”
“世叔……”蘭庭嘆了一聲:“您就這樣沖去宋國公府,除了打草驚蛇不會有別的收獲,樊二如果真賣身給了高家為仆,十之八九已經更改了名姓,宋國公府一口咬定下人中並無此人,世叔也沒憑證入內搜察。”
“那該如何?此案要想告破,只能以樊二為突破口啊!”
“或者我們可以先尋那個私牙,問清當年他將樊二轉手賣與何人。”蘭庭提議。
“走走走,這就立即去,王胖子不是提供了私牙的名姓住處麽?是啊!我早該想到盤問此人了!”
施世叔起身便是大步流星,蘭庭連忙提醒“小心門檻”,施世叔一回頭,結果又在門檻上絆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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